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贯彻落实全国文物安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发布时间: 2017-08-11       点击数:2233

7月25日,在全国文物安全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艾尔肯·吐尼亚孜立即主持召开贯彻落实会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朱昌杰,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政府办公厅党组成员高志敏,自治区文化厅党组书记、副厅长任华,自治区文化厅党组成员、文物局局长王卫东及财政、发改、公安、工商、海关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艾尔肯·吐尼亚孜指出,此次会议是国务院首次召开文物安全的专门会议,深刻分析了文物安全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并对全国文物安全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会议。他强调,文物安全工作是文物工作的中心环节、核心工作,面对日益严峻的文物安全形势和艰巨的文物保护任务,各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文物安全工作,坚定不移地把文物安全放在文物工作的首位,切实增强文物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深刻汲取明十三陵思陵石刻文物、清东陵景妃和昭西陵石刻文物被盗案教训,加大文物安全执法工作力度;要抓紧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健全落实文物安全责任制,切实强化地方政府、部门和文物单位管理使用者的主体责任;要扎实开展全国文物安全大排查行动、打击文物犯罪、法人违法整治等专项行动,完善基层文物看护员制度,认真落实文物看护员收入待遇,积极动员各方力量,提高公众参与度,努力构建全社会参与的文物保护新格局,为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良好环境。(新疆文物局  安丽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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